西藏自治区《牧区雪灾损失等级》DB54/T0631-2026,自2026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西藏牧区雪灾灾损指数的计算方法和西藏牧区雪灾损失等级划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基于西藏雪灾灾损指数的西藏牧区雪灾损失等级的划分。
本规范规定了西藏牧区雪灾损失等级的划分依据与方法,构建了以牧区雪灾灾损指数为核心的定量评估体系。本规范明确定义了牧区雪灾、雪灾灾损指数、因灾死亡大牲畜、因灾死亡小牲畜及受灾牲畜等关键术语,并给出了雪灾灾损指数的具体计算公式,该公式综合纳入了倒塌棚圈数量、因灾死亡大牲畜数量、因灾死亡小牲畜数量以及受灾牲畜数量四项指标,通过与各自多年平均值的比值进行加权求和,实现对单次雪灾损失程度的客观量化。基于计算所得的灾损指数,本规范将牧区雪灾损失划分为轻灾、中灾、重灾、特重灾四个等级,为灾害评估与应急响应提供统一标准。
本规范对牧区雪灾及其损失评估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作出了统一界定。牧区雪灾指因大范围积雪掩埋冻结草地植被并持续较长时间,影响家畜正常行走采食,导致大量掉膘和死亡的气象灾害。雪灾灾损指数是综合评估各类损失的核心定量指标,其计算依托倒塌棚圈数、因灾死亡大牲畜数、小牲畜数及受灾牲畜总数四个具体灾损指标。
本规范确立了牧区雪灾灾损指数的标准化计算方法,将上述四项灾损指标的实际数值分别除以其多年平均值后累加,从而得出综合灾损指数。依据该指数的高低,将雪灾损失明确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轻灾、中灾、重灾和特重灾,形成了一套从指数计算到等级判定的完整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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