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测绘行业标准《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动态数据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动态数据的分类、数据内容、数据交互及数据安全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动态数据的采集、处理、更新、传输及相关应用服务活动。
本规范面向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动态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系统规定了其在采集、处理、更新、传输与应用服务中的基本技术要求。本规范将动态数据划分为道路动态数据与车辆动态数据两大类,其中道路动态数据细分为动态事件数据和动态路况数据,车辆动态数据则涵盖车辆功能状态、运动状态及感知数据。本规范明确了各类动态数据必备的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包括数据标识、时空信息、生命周期状态、来源与质量等通用属性,并针对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拥堵、天气、路面状态等具体场景给出了专项属性定义。为支撑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本规范还规定了车-云、车-车、云-车三种数据交互方式及其传输内容,并对数据全过程的安全保护提出了加密传输、身份可信、安全审计及禁止向境外传输等强制性要求。
本规范以描述对象为标准,将动态数据统一划分为道路动态数据与车辆动态数据,并为其建立了通用的几何与属性信息模型。所有动态数据均须包含数据标识、时空基准、生命周期状态、来源类型及数据质量等基础信息。道路动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增加受影响道路与车道标识、影响交通程度及警示信息;车辆动态数据则增加车辆标识与定位,为数据融合与共享提供一致的基础结构。
本规范对道路动态数据中的动态事件与动态路况进行了逐项规范。动态事件涵盖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临时障碍和交通管制,各自明确了事故形态、施工进度、障碍物物理特性、管制方式与执行状态等特有属性。动态路况则包含交通流量、交通拥堵、公共停车场、交通信号灯、天气及路面状态,规定了拥堵程度与成因、停车场车位与充电桩信息、信号灯灯色与剩余时间、天气现象强度与能见度、路面干湿与结冰状态等要素,以全面反映道路实时通行条件。
本规范将车辆动态数据按功能分为三类:功能状态数据记录挡位、制动、灯光、安全带等系统运行状况;运动状态数据输出速度、加速度、姿态角等物理参数;感知数据则描述车载传感器探测到的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类别与运动信息。在交互层面,本规范明确了车端向云端上报车辆与感知数据、车辆间共享运行状态、云端向车辆下发动态事件与路况数据这三种交互模式,打通了从数据采集到协同应用的信息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