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关于完善“指标池”“资金池”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通知》粤全域整治〔2026〕1号。
本通知围绕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系统完善“指标池”与“资金池”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引领与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资源统筹与价值实现机制。本通知以规划先行、整治跟进为原则,明确整治实施对重大规划落地的支撑路径,允许整治形成的节余指标按比例折算为规划规模,并将整治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本通知深化“指标池”建设,确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流转的完整程序,涵盖拆旧选址、方案报批、群众安置、项目实施、指标流转及腾退规模管理六大环节;健全“资金池”管理,推动财政资金、国企资本、金融产品、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多方联动,创新“全域整治+”融合开发与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模式,并建立项目动态评估与强制退库机制,确保整治质效。
规划引导与指标统筹
本通知强化规划对整治实施的引导作用,要求优先在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环万绿湖绿色发展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典型项目和精品工程。整治形成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建设需求后,可按50%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并单列增补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整治实施方案须与详细规划协同编制,村庄规划突出乡村布局优化与资源整合利用,整治完成后的空间优化成果可按规定纳入详细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指标池”跨县域流转程序
本通知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省内跨县域流转,并对实施程序作出系统规定。拆旧区须以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为主,权属清晰且避免保留零星建设用地;方案须经地级以上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政府批准。项目实施坚持“先安置、后拆旧”,群众可依意愿选择新建住房、货币补偿、房券等多元安置方式,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节余指标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交易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不低于国家明确的跨省域调入指标价格,出售价款专项用于整治及乡村振兴。
“资金池”多元投入与产业融合
本通知健全“资金池”管理,推动设立省级产业引导母基金,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引导国有资本、金融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通过“政、银、企、债、基”联动,统筹市县镇三级国企组建专业化国资平台,与优质民企合作开展资源资产市场化运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和项目收益债等产品。同时,本通知创新“全域整治+”融合开发模式,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将建设用地、农用地、林地等各类资源资产整体配置、统一交易,并建立年度成效评估与强制退库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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