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面基层赤泥基免烧结胶凝材料污染控制技术》DB37/T6037-2026,自2026年06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路面基层赤泥基免烧结胶凝材料的检验、路面基层应用、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国省干线道路工程建设运营中路面基层赤泥基免烧结胶凝材料的污染控制。
本文件为山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路面基层赤泥基免烧结胶凝材料在检验、路面基层应用、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方面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国省干线道路工程建设运营中该类胶凝材料的污染控制,涵盖从原材料取样、性能指标检验到施工应用的全过程管控,并重点部署了建设路段的环境本底调查、风险评估、应急监测及运营期监测方案,明确了样品采集频次、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同时对档案记录、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环节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旨在规范赤泥基胶凝材料的规模化道路利用,防控二次污染风险。
本文件所规范的赤泥基免烧结胶凝材料,系以拜耳法赤泥为主体(占粉体质量35%至65%),协同一种或多种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加工粉磨后与水、胶结剂、外加剂等按比例制备而成,通过水化—无机聚合反应凝结硬化。本技术要求专门面向国省干线道路工程的路面基层建设与运营场景。
本文件要求按批次对胶凝材料进行取样检验,以每500吨为一个取样单元,具体取样方法直接引用水泥取样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确保样品代表性与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本文件要求建设单位针对使用路段制定涵盖环境本底调查、风险评估、应急监测及运营期监测的完整方案,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频次及分析指标均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并公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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