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DB61/T2190-2026,自2026年06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规章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装备物资配备、信息化建设、培训和演练及检查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府单独组建,或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成立的,从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队伍建设。
本规范立足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系统提出了涵盖队伍建设全要素的标准化要求。本规范从基本要求、规章制度、基础设施、机构人员、装备物资、信息化、培训演练及检查评价等维度,构建了完整的技术与管理框架,并按省、市、县三级明确差异化的救援能力定位。本规范强调队伍须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并依据陕北、关中和陕南的地域灾害特点,引导队伍强化针对性技能培训。附录部分则规范性列出了装备物资的配备清单,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硬件参照。
本规范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划分为省、市、县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及重大、较大、一般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需求,形成层级分明、响应有序的力量体系。队伍可由单位单独或联合组建,并作为基本要求保持全时段待命,确保接到指令后迅速集结出动。
在机构设置上,省、市级队伍须设立应急值守、指挥调度等职能部门,县级队伍则明确专人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涵盖办公、训练及备勤点,省市级队伍须配备体能、技能和战术训练场。同时,队伍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装备物资维护保养等十项核心规章制度,并在人员能力及特种作业资格上严格把关。
考虑到陕西省内地质灾害类型的显著差异,本规范要求陕北和关中平原的队伍重点强化崩塌、滑坡应急救援培训,陕南队伍则侧重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专业知识学习,并配套开展演练,以此提升队伍应对本区域典型地质灾害的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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