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DB61/T2164.1-2026,自2026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工作保障、工作内容、记录与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涉金属矿产(铜矿、铅锌矿、金矿、银矿、汞锑矿、镍钴矿、钼矿、钒矿、锰矿、铁矿、铊矿等金属矿产,以及硫铁矿、石煤矿等典型多金属伴生的非金属矿产)开发活动结束后的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开发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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