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规程第2部分:小型水闸》DB15/T4399.2-2026,自2026年06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水闸安全管理、控制运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管理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修建在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渠道、蓄滞洪区和堤防上的小(1)型水闸,不包括水库大坝、水电站的输(泄)水建筑物上的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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