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向“精细化”转变,推动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治长效,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豫建村〔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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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1.04-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pdf
本导则旨在系统指导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动治理模式向精细化、长效化转变。本导则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立足我省农村地域特点和生活习性,构建了涵盖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运行管护的全链条技术体系。本导则强调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与技术路线,优先采用技术可靠、经济适用的处理方式,并明确将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成后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治理模式与技术路线
本导则确立了因地制宜、尊重差异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根据自身条件和农业生产方式科学制定治理目标。在分类上,本导则推行“四分法”,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在处理模式上,本导则区分了集中处理与分类处理两种路径:未开展分类的地区采用集中处理模式,将垃圾统一运送至市县终端设施;已开展分类的地区则推行分类处理模式,优先实现就地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并明确其他垃圾须纳入市县处理系统。
收运体系与设施配置
本导则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环节作出了细化规定。收集方面,针对不同村庄规模,提出了“收集点—收集车—收集站”等差异化收集方式,并对垃圾桶、废物箱、收集点、收集站及收集车辆的选择与设置提出了具体技术标准。运输方面,结合平原与丘陵山区的地理特征,明确了直运与一级转运、二级转运等模式的适用条件,例如,道路交通条件好且距末端处理设施10公里以内的乡镇宜采用直运模式。
运行管护与长效机制
本导则着重强调了建管并重的理念,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标准及人员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村庄保洁人员比例不宜低于常住人口的2‰,且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人,并对收集车辆、转运站的操作人员配置作出了量化指引。本导则通过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明确地方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运营管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保障治理成效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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