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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08.10.1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pdf

2008年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为保护好国有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

本通知面向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署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工作,核心抓手是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并新增工业用地红线要求,同时推进规划“一张图”与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各级规划成果质量与进度可控。

四级规划同步推进与编制形式

在省市县已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乡镇规划编制,力争四级同步完成。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乡镇纳入市县总体规划统筹,其余乡镇可单独或联合编制,内容深度须符合《河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规划前瞻性与三条控制线划定

按“前瞻30年、做细15年”要求,预测2035年、2050年人口与经济发展规模,强化各级空间布局和三条控制线上下传导。生态保护红线须再梳理并化解与矿业权、镇村等矛盾冲突;永久基本农田按“量质并重”原则逐图斑核实整改,确保面积不减少;城镇开发边界依据人口、产业潜力等要素科学测算,引导城市内涵式发展,未编制存量低效用地盘活专项内容的市县规划不予审批。

工业用地红线与产业空间保障

市县规划中工业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5%、力争达30%,按“退二优二”原则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产业集聚区规划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空间范围,区内工业用地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0%。

平台建设与组织实施

按“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推进现状基数转换,各级规划成果向平台汇交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级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进展,市级加强质量与进度把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制任务。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第1页
第 1 页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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