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耕地质量数据库规范》NY/T4732-2025,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质量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属性结构、数据文件命名、数据交换和元数据等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行政区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本规范规定了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的统一技术要求,涵盖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属性结构设计、数据文件命名规则以及数据交换格式与元数据等核心环节。本规范将耕地质量数据库内容划分为基础地理要素、立地条件、土壤自然属性、土壤生物状况、农田建设管理及其他要素六大类,采用三级六位数字码进行分层编码,并为每一类空间要素及非空间要素规定了详尽的属性结构描述。在数据文件命名上,本规范分别制定了以标准图幅和以行政区为基础的命名规则,确保数据标识的唯一性与规范性。同时,本规范明确了矢量数据、表格数据及元数据的交换格式要求,为全国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的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共享提供了完整的技术遵循。
本规范将耕地质量数据库内容系统划分为六个核心板块。基础地理要素涵盖境界、水系、交通、土地利用及栅格影像与高程模型;立地条件要素细分为气候、地形地貌和水文指标;土壤自然属性包含成土母质、土壤类型、障碍因素及理化性状;土壤生物状况聚焦土壤生物性状;农田建设管理要素则囊括农田坐落、养分、基础设施、耕作制度、质量评价与建设等管理全流程信息;其他要素补充了耕地质量监测点、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确权及辅助图斑等专题数据。
本规范制定了严密的要素分类编码体系,采用三级六位数字码构成要素代码,并结合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与顺序号形成二十二位唯一标识码。在属性结构上,本规范对空间要素按要素层逐一规定了字段名称、类型、长度及值域等描述规则,同时为表格数据和文档数据等非空间要素设定了统一的属性结构格式,确保了数据结构化与标准化的实现。
本规范确立了双轨制的数据文件命名规则:一是基于标准图幅,融合图幅行列号与比例尺代码;二是基于行政区划,嵌入省、县、乡、村四级行政代码。在数据交换方面,本规范要求矢量数据遵循国家标准交换格式,并补充了头文件、几何数据及注记的具体描述细节;元数据则分别遵从国土资源和基础地理信息的行业标准,保障了跨系统、跨区域的数据互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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