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DBJ/T13-531-2026,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的运行与管理。
本规范旨在为福建省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的运行管理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本规范构建了一套从基础资料收集、状态监测,到水动力水质模型构建、生态调蓄系统设置与调度运行,最终进行效果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核心在于通过多层次的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协同运作,即统筹陆域海绵设施、滨岸带、水工构筑物及水生动植物群落,实现对人工湖水量、水质的精细调控,确保其在发挥城市防涝核心功能的同时,维持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本规范强调因地制宜与数智化支撑,要求运行管理单位积极采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和维护模型,以科学模拟指导调度决策。
本规范明确了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系统由陆域海绵设施、滨岸带、水工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水生动植物群落和沉积物五个层次构成。规范对各层次的设置、维护和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规定了不同季节的水力停留时间控制指标,提出了水生植物群落构建需遵循的经典与非经典操纵理论,以及沉积物疏浚范围与深度确定的科学方法。各层次相互配合,从外源污染拦截、水量调节到湖内生态净化,共同实现系统的整体功能目标。
本规范确定了防涝模式和水质改善模式两种基本的调度模式,并规定了模式选择与切换的标准。防涝调度遵循统一指挥、防涝优先的原则,划分为预泄、调蓄和恢复三个阶段;水质改善调度则侧重于污染物浓度与藻华风险控制。为实现科学调度,本规范要求基于状态监测数据,利用构建的二维水动力水质模型进行情景模拟与方案编制,并允许在计算时间较长时,采用经验证的机器学习模型作为替代,以提高决策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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