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湿地生态氧吧评价技术规范》DB32/T5358-2026,自2026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生态氧吧的评价指标,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湿地区域的湿地生态氧吧评价。
本规范立足江苏省湿地区域生态特点,系统构建了湿地生态氧吧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本规范明确湿地生态氧吧是指气候条件优越、空气质量优良、负氧离子浓度较高、生态禀赋优良且面积超过8公顷的湿地区域。在评价内容上,本规范设置了气候指标和生态指标两大一级指标,其中气候指标涵盖舒适温度日数、舒适湿度日数、舒适风日数、气候舒适日数和气候很舒适日数五项二级指标,生态指标涵盖负氧离子监测能力、年均负氧离子浓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区域内水质和湿地生态水平五项二级指标。各项二级指标均划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评价规则和资料要求。评价方法采用综合达标制,需同时满足年均负氧离子浓度等级为优、全部二级指标等级均为良及以上、等级为优的指标项数不少于5项等条件,方可认定为湿地生态氧吧。
本规范从温度、湿度、风速及综合舒适度等维度,对湿地区域在气候标准期内的气候适宜性进行量化评价。舒适温度日数考察日平均气温在15℃至25℃之间的天数,舒适湿度日数考察日平均相对湿度在50%至80%之间的天数,舒适风日数考察日平均风速在0.3m/s至3.3m/s之间的天数。气候舒适日数和气候很舒适日数则依据气候舒适度指数等级划分,综合反映健康人群在不借助人工调节条件下对气候因子的感受程度。
在空气清新度方面,以年均负氧离子浓度为核心指标,同时对负氧离子监测站点的建设与观测能力提出规范性要求。在环境质量方面,纳入空气质量优良率和区域内水质两项约束性指标,分别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评价。湿地生态水平则作为独立的综合性生态指标,确保评价区域具备优良的生态本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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