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是中山市在新时代背景下,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而制定的重要规划。该规划以中山市的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生态功能定位为基础,承接上级规划要求,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提出“一心、四廊、蓝网、多点”的生态修复格局,部署相关重点工程,旨在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规划明确了中山市作为珠江三角洲重点生态区的关键作用,指出其肩负着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同时,针对中山市存在的矿山开采导致地质环境受损、河湖岸边带破坏影响水生生物健康、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修复策略与措施。
此外,规划还强调了生态修复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容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性,并指出全面保护中山绿是中山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生态修复重点任务
推进废弃矿山复垦复绿及生态恢复工作,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矿山转型升级。
开展水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施河湖水系保护与修复,加快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
严格管控海洋生态环境,提高生物资源保护力度,推动陆海统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