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水泥混凝土振动拌和生产、质量检验,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质量可靠,制定河南省《水泥混凝土振动拌合生产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水泥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振动拌和生产和质量检验。
本标准是我省针对水泥混凝土振动拌合生产技术制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共7章1个附录。本技术标准系统规定了振动拌合工艺在设计、原材料选用、配合比确定、拌和生产及质量检验等环节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规范。振动拌合是一种在强制搅拌基础上附加高频振动的新型工艺,本规范明确了该工艺能有效提升混凝土的匀质性、力学性能与耐久性能,且属于不引入新物质的纯工艺改性手段。本标准的编制充分结合了我省自2016年以来在建筑、市政、交通及水利等工程领域的推广实践经验,旨在为振动拌合技术的规范化应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在配合比设计阶段必须使用专用的振动搅拌试验机进行试拌,以模拟生产工况,保证试验室配合比与振动搅拌站实际生产性能的一致性。设计过程中,振动搅拌试验机的操作流程与振动参数均有明确规定,须按附录要求执行,确保试配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对振动搅拌站主机结构型式提出了采用双卧轴或立轴强制式的要求,并强调生产前须测定骨料含水率以调整施工配合比。在混凝土生产中,本规范提出了最佳搅拌时间的概念,普通混凝土与超高性能混凝土各有不同的时间控制区间,同时要求对拌合物匀质性进行严格检测,相关指标误差限值较传统标准更为严格,以充分发挥振动拌合的技术优势。
本规范对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纤维及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与适用性作出了规定,例如细骨料细度模数变化范围、粗骨料粒形要求以及纤维的分散性控制等。在质量检验环节,本规范明确了工作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检验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并基于振动拌合工艺特点对检验操作进行了针对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