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了《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26年版)》穗发改2026〔14〕号。
本指南是广州市为贯彻落实“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发展战略而编制的产业用地综合性参考文件,涵盖总则、产业指导目录、产业布局指南、工业用地指南、服务业用地指南、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指南、基础设施用地指南及附件共八部分内容。本指南以促进产业提质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适用于广州市域陆域范围内各项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宜参照执行。本指南通过产业指导目录将项目划分为鼓励、限制、禁止三类,明确各类项目的准入条件和办理依据;通过产业布局指南推动产业向工业集聚区和产业区块集中,构建“大项目供地、中项目供楼、小项目租赁厂房”的差异化空间供给模式;同时为工业、服务业、营利性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四类产业用地分别设定涵盖容积率、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关键指标的控制体系,并以“三核四极”城镇空间结构为基础设置区域修正系数,引导优质产业向重点地区集聚,为政府部门开展项目准入判断、布局引导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估提供系统性参考。
产业准入与分类管控
本指南设定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用地项目划分标准。鼓励类项目衔接广州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涵盖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6个未来产业和8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在符合规划条件下优先提供要素保障。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对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自然资源要素支撑目录中的相关条目,限制类须符合规定条件方可办理手续,禁止类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限制和禁止目录之外的项目属于允许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产业布局与空间引导
本指南通过产业集聚区、产业区块、产业用地和工业厂房四个层次构建空间引导体系。科学划定工业集聚区和科创集聚区,明确各区域主导产业方向,推动产业错位发展与集中连片布局。提升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占比,新增工业项目原则上须进入集聚区或区块内。支持企业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方式拿地,并引导工业厂房按五类标准分类建设,同时为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提供厂房及上楼适应性参考。
用地指标与控制体系
本指南针对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分别建立指标体系。工业项目用地设置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产值能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用地规模、科技率等九项指标;服务业项目设置容积率、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用地规模四项指标;营利性社会事业项目参照四项指标进行管控;基础设施项目则按道路交通、城市轨道、铁路、港口、机场等十五个类别分别设定用地指标。其中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两项指标按“三核四极”区域进行系数修正,体现差异化管控要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