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浙江省“十五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以2025年为基准年、2030年为目标年,并展望至2035年。本规划立足浙江矿产资源丰歉并存的禀赋特征,明确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着力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矿产资源治理体系。本规划系统部署了优化勘查开发空间布局、实行矿产资源差别化分类管控、推进地质找矿增储、深化矿业绿色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等主要任务,并配套实施全省找矿突破战略工程和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工程,旨在为浙江“经济大省挑大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
本规划以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为重点,着力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建设4个萤石资源基地和3个萤石国家规划矿区,并科学划定18处重点勘查区与17处省级重点开采区,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集中。同时,本规划实施矿种差别化管理,明确勘查开发的重点、鼓励、限制和禁止方向,对萤石、叶蜡石等矿产推进集约化产业化开发,对建筑用石料与石灰岩实行总量调控和“有保有压”的投放策略,并将全省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80个以内,实现资源供给与市场需求、生态保护的精准匹配。
本规划将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作为驱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部署攻深增储扩能找矿行动,要求提升矿产地质调查覆盖率,并在萤石、铜、金等主攻矿种上取得找矿新突破。在开发环节,本规划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开采,明确要求到规划期末大型矿山95%以上、中型矿山80%以上须建成绿色矿山,同时新建20个智能化绿色矿山,探索“未来矿山”建设,推动矿山“三率”水平持续领先,新增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绿色低碳智能融合发展的示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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