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国土变更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DB44/T2635-2025,自2025年6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变更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的总体要求、准备工作、数据预处理、单图斑建库、数据库建设及质量检查等。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国土变更调查的县级数据库建设、质量检查与维护。
本规范确立了广东省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建设的技术准则与操作流程。为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要求,本规范创新性地将县级建库工作划分为单图斑建库与数据库建设两个递进阶段,旨在与国家技术标准有效衔接的同时,提升变更调查的工作效率与成果质量。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从前期准备、数据预处理,到单图斑成果归集、县级数据库集成,再到质量检查与成果归档的全链条技术要求,重点明确了图形采集、属性认定、照片挂接及数据入库等核心环节的操作细则,确保全省县级调查单元的数据库建设有章可循、成果规范统一。
本规范将县级数据库建设划分为准备工作、数据预处理、单图斑建库、数据库建设及质量检查五大环节。单图斑建库阶段侧重于对外业调查成果的图形分割、属性采集及举证照片挂接,形成以单个图斑为单元的处理成果;数据库建设阶段则侧重于整合所有单图斑成果,完成行政区调整、变更范围生成、地类属性转换与权属采集,最终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更新数据包。
在单图斑建库环节,本规范严格约束图形采集不得出现局部狭长、碎小等拓扑问题,并要求依据外业调查记录和地类认定规则,精准填属地类代码、耕地类型、种植属性、细化属性及单独图层属性等核心字段。对于需挂接举证材料的图斑,规范明确了实地举证照片与历史照片的应用条件及时间有效性要求,以确保证明材料的清晰性和一致性。
数据库建设阶段须以基础数据库为底板,结合变更范围更新图形与属性数据,并同步处理光伏板区、推土区、拆除未尽区等单独图层。最终提交的成果包括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信息核实记录表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并规定了严格的资料组织与归档结构,以保障回溯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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