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为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河北省低效用地认定指引(试行)
本通知旨在部署全省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工作,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全面查清存量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低效用地底数。本通知明确,调查认定范围涵盖各类建设用地,但不含已纳入监管系统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认定时点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本通知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依据随文印发的《认定指引》,因地制宜制定认定标准并报省厅备案,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识别工矿仓储、城镇商住、村庄商住及设施类等低效用地,最终建立低效用地数据库,为后续再开发夯实数据基础。
本通知要求各县在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分步推进三项核心任务。首先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经政府同意后报省厅备案;随即依据该标准对辖区建设用地开展全面调查,摸清低效用地的类型、分布、面积和权属等情况;最后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县级低效用地数据库,经市级审核汇总后报省厅,最终形成全省统一的低效用地数据库。
本通知所附《认定指引》对低效用地的判定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认定工作以现状图斑为基本评价单元,对工矿仓储类用地优先采用定性分析,符合条件者直接认定,无法确定的则进行定量评价,通过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指标综合打分排序。城镇与村庄商住类、设施类及其他用地则主要依据布局散乱、建筑危旧、用途不合理等具体情形进行定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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