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与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交付目标,适配BIM技术发展趋势,参考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交付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创建、交付与管理,其他类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旨在规范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从构建、表达到交付、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导则围绕模型架构、模型单元精细度、几何表达精度与信息深度等核心要素,建立了统一的等级划分与编码体系,并对模型及标高的命名规则、机电系统颜色方案等给出明确规定,以保证模型数据的规范性。在交付环节,本导则明确了三维模型、文档、结构化数据等交付内容与数据格式,并将交付嵌入以建设单位统筹、各参建方分工负责的实施流程,覆盖自检、审核、验收、归档及运维移交等管理环节,同时对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提出保护要求。
本导则建立了基于模型细度与精细度的等级框架,将模型按阶段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模型,并以LOD等级衡量最小模型单元的丰富程度。模型单元的表达精度由几何表达精度等级和信息深度等级共同描述,同时引入IFC等标准数据格式。本导则还统一规定了专业代码、模型命名规则以及机电系统与构件的颜色方案,以确保多方协同下模型表达的一致性与可识别性。
交付成果包含三维模型及文档,具体内容由交付方与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并列入交付说明书。本导则要求交付前编制项目需求书与模型使用说明书,并对各类交付文件的格式做出规定。模型信息的补充文件须遵循统一要求,所有交付成果通过规定的文件夹结构与命名规则进行归类提交,以保证成果便于查阅、检索与管理。
本导则制定了从交付准备、过程管理到成果审核的全流程规则,要求各参建单位按自检审核流程对交付成果进行质量把关。成果验收与归档由建设单位统筹,运维移交时须在文件字段中添加版本号。归档文件须依据规定的验收核查记录表和数据包结构进行整理,以确保模型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可追溯性与持续维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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