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历史建筑的修缮与利用,保证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的安全性与科学合理性,促进历史建筑保护与当代功能融合,实现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制定《吉林省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历史建筑的修缮与利用,包括查勘检测与评估、修缮设计、修缮施工、修缮验收和活化利用,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与利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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