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发布行业标准《南方耕地酸化综合治理技术》(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南方耕地酸化的治理措施、综合治理技术模式、治理效果调查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华南赤红壤砖红壤、长江中下游红壤黄棕壤、云贵高原红壤黄壤、川渝紫色土酸性耕地区等南方耕地酸化的综合治理。
本规范规定了南方耕地酸化综合治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华南赤红壤砖红壤、长江中下游红壤黄棕壤、云贵高原红壤黄壤及川渝紫色土酸性耕地区。本规范以“分区治理、分级施策”为总体思路,依据土壤酸化程度将治理划分为pH<5.0、5.0≤pH<5.5、5.5≤pH<6.5三个级别,系统整合化学、农艺、生物、工程四类治理措施,分别提出水田与旱地的差异化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在化学措施方面,明确农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及碱性肥料的施用条件与用量;在农艺措施方面,规范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及测土配方施肥的技术要点;在生物措施方面,提出因地制宜种植耐酸作物;在工程措施方面,涵盖田块整治、坡面截排水、保水保土耕作及深耕深松等要求。本规范还对治理效果调查评价的方法、周期及指标作出了统一规定,为南方耕地酸化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治理措施归纳为四类。化学措施主要通过施用农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和碱性肥料来调节土壤酸碱度,并对各类物料的施用时间、用量上限及翻耕深度提出明确规范。农艺措施强调增施有机肥、科学秸秆还田、种植绿肥与测土配方施肥相结合,以持续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与理化性状。生物措施倡导以种适地,根据酸化程度选择水稻、玉米、甘蔗、花生、苦瓜等耐酸作物品种。工程措施则从田块整治、坡面截排水系统建设、保水保土耕作到深耕深松,形成完整的工程支撑体系。
依据土壤pH值,本规范将酸化耕地分为三级,并结合南方四类典型耕地区域,分别构建水田与旱地的主体治理技术模式。对于pH<5.0的酸化耕地,以抑制铝毒和降酸为目标,水田推行“石灰质物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耐酸作物”等集成模式;对于5.0≤pH<5.5的酸化耕地,以阻酸和土壤改良为目标,引入碱性肥料与深耕深松等措施;对于5.5≤pH<6.5的酸化耕地,则以控酸和培肥为主,侧重水肥一体化与合理轮作,体现了从强酸化治理向酸化预防的梯度设计逻辑。
本规范要求对综合治理区域按每1000亩不少于1个样点布设固定调查点位,系统调查种植制度、施肥情况及作物产量等信息,并规范土壤样品的采集与检测方法。评价以一年为周期,通过对比治理前后土壤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关键指标的变化,必要时补充交换性铝等酸度障碍性指标,科学评判综合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