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0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印发《关于支持农民群众“1+6”全过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渝农发〔2025〕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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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围绕支持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系统提出了“1+6”参与机制,即以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为一条主线,贯穿项目规划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建设、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后管护六个关键环节。本意见强调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协商、信息公开公示、劳务用工对接、监督小组履职、五方签字验收等具体制度安排,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本意见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统筹组织,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政策支持,结合地方实际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鼓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参与建设,并依托“巴渝良田”应用系统建立数字化参与通道,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格局。
发挥主体作用并参与规划选址
本意见明确将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作为根本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须会同乡镇、村集体做好意见征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项目实施意愿,向农民群众宣传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原则上拟纳入储备项目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公示,争议较大区域暂缓纳入,从源头上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参与设计施工与质量监督
在初步设计阶段,本意见要求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村集体、农民代表、经营主体“七方会商”机制,通过入户交流、院坝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以村为单位逐户征求意见。施工阶段则引导农民群众深度参与,优先吸纳项目区劳动力就近务工增收,严禁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同时,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村民监督小组,重点对监理履职、材料进场、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实现建设全过程群众监督覆盖。
参与验收与建后管护
本意见规定项目验收须落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农民群众代表五方签字制度,验收前组织受益农民对工程设施进行试用,竣工验收时开展农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参与验收记录纳入档案保存。建后管护方面,乡镇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村集体、经营主体和受益农民参与运营管护,支持设立农民管护员岗位,每年定期公示管护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从“政府主导”向“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治理模式的重要转变,具有较强的制度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该意见将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细化为可操作的机制安排,通过明确各环节的参与方式和权责边界,有效破解了以往农田建设中群众参与度不高、权益保障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该意见推行的村民监督小组、五方签字验收、满意度测评等举措,将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管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有助于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该意见通过支持村集体和农民就地就近务工增收、鼓励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参与建设,为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切实路径,有利于提升建后管护的可持续性,推动形成“建好、用好、管好”的良性循环。该意见的落地实施,将为全市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管用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