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168-2026,自2026年05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灌溉用水分区、农村居民生活及畜牧业用水分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城镇公共服务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按照GB/T4754规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取用水单位、个人以及水资源管理。
本定额是云南省地方标准,旨在建立覆盖农业、工业、建筑业、城镇公共服务及居民生活等全领域的用水限额体系。本文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重构了定额框架,新增并统一了各行业用水定额的术语与定义,将全省划分为六个农业灌溉分区和三个农村生活及畜牧业用水分区。在核心内容上,本定额全面修订了农业灌溉中水稻、旱作物等主要作物的灌溉指标,并首次为大蒜、芒果、蓝莓等特色作物制定用水标准;同时大幅调整了工业用水定额,新增二百余项指标,删除了部分落后产能的定额。此外,本文件还系统更新了建筑业、城镇公共服务及农村居民生活的用水限额,为云南省各类取用水活动提供了科学、精细的量化依据。
本定额按照GB/T 4754行业分类,系统规定了农业灌溉、林业、畜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城镇公共服务及居民生活八大类用水定额。本文件明确了净用水定额的计算口径,设定工业用水先进值与通用值两级指标,并对缺水地区城镇公共服务用水保留适当下浮空间,形成了层次分明、松紧有度的管控标准。
本文件重点调整了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作物的灌溉定额,并新增了露天栽培及高效节水灌溉模式下的旱作物指标;畜牧业方面修订了规模养殖水牛、奶牛及鸭鹅的用水定额,增补了家庭养殖标准。工业领域修订了71项、新增239项定额,删除了18项落后指标,使定额更贴合当前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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