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印发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0年)。
辉腾锡勒草原规划范围内草原面积29.24万亩,全部为基本草原,生态红线内草原面积23.89万亩,占草原面积的81.7%,生态红线外草地面积5.35万亩。严格执行草原“三区”用途管控。将管护、禁牧、防火、鼠虫害防治、动植物保护等草原保护措施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产业调整有机结合,全面实现“三个旗县齐抓共管,系统化治理”模式,提高辉腾锡勒草原保护质效。基于野外监测数据,将辉腾锡勒草原分为轻度退化、中度退化、重度退化3个区域。着眼于辉腾锡勒草原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确定保护与修复的重点,树立保护优先理念,根据辉腾锡勒特殊的气候、土壤特性、退化程度、退化原因进行科学分析,结合远近期目标,确定保护修复内容。针对辉腾锡勒不同退化程度草原开展分区修复治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