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印发《晋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市政办发〔2025〕18号。
本规划结合晋中市生态功能分区、重要水土流失治理区、重要生态治理区,统筹地形地貌、流域区划、生态安全格局、“双评价”等相关评价结果,突出自然地理完整性和生态系统连通性,将晋中市国土空间划分为4个生态修复分区: ;;
1、汾河谷地农业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修复区;
2、太岳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3、太行山中段生态屏障建设区;
4、浊漳北源水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修复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