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726-2025,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海南省加油站汽油(含醇汽油)在卸油、储存、加油全过程中油气排放的控制要求、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及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现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加油站的油气排放管理,覆盖从项目环评、环保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到排污许可及投运后的全过程。本文件围绕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储油、加油各环节的油气密闭收集与处理提出了系统性的措施控制要求,并明确了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泄漏浓度、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及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等六类限值指标。同时,本文件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监测的通用要求与具体方法,附录中提供了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处理装置等检测方法的详细规范,为标准的落地执行提供了完整的技术支撑。
本文件覆盖卸油、储油、加油各环节,要求所有影响油气密闭性的部件保持密闭,并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系统密闭性、气液比等关键参数设定量化限值,构建了从源头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完整闭环。同时,本文件将在线监测系统纳入技术要求,实现对气液比和密闭性等指标的实时监控与预警,提升了日常监管的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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