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为规范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的技术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和结论的准确性,,制定《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的技术评审、抽查复核及异议评估。本审查要点供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相关管理部门、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报告审查专家等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使用。本审查要点不适用于放射性、感染性、与危险废物混合后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报告的审查。本审查要点与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