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为规范和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定《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内容和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项目(包括天然气处理厂、油气藏型地下储气库)的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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