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为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专题调研,我局梳理总结了各地提高采伐管理服务意识、提升采伐审批效率的典型经验,印发《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办资字〔202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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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围绕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梳理并印发了十项便民举措,旨在提升林木采伐管理现代化水平与行政服务便利化程度,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在林木采伐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本通知要求各地在坚持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主动创新,将监管融入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监管,从而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拓宽办理渠道与政策普及
本通知推行行政审批窗口、网络在线平台及林木采伐APP等多种申请渠道,实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并要求受理机关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与流程。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采伐管理政策和技术要求,让林农提前知晓政策与操作流程,提升依法采伐意识。
简化审批程序与提升服务效能
针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情形,本通知明确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前查验等程序,并要求足额保障所需采伐限额。此外,通过公布材积表、制作电子表格模板、提供伐区调查设计技术服务、推行“阳光审批”和公示制度,以及为困难群体提供“委托代办”等方式,最大限度简化申请填报,减轻林农负担。
延伸服务网络与实施附带采伐
本通知要求将服务站点向乡镇和村级延伸,委托乡镇政府或基层林业站办理采伐审批,并在村一级设立申请代收点。同时规定,在修筑林业生产服务设施、清理灾害木等附带性林木采伐时,若相关方案已明确采伐内容,可直接用于许可证申请,实现“一次受理、合并办理”,并结合林长制网格化体系,由网格员进行现场确认和跟踪指导。
影响意义
该通知是国家林草局在林木采伐管理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指导性文件,系统整合了各地提升采伐审批效率的典型经验,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范本。其核心影响在于将便民惠农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制度安排,通过数字化、简约化和人性化手段,破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林农的“办证难、办证繁”问题,显著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该举措的推行对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通过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和委托代办等措施,直接降低了林农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将林木采伐审批服务融入林长制网格化体系,并强调“寓监管于服务”,有助于平衡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与可持续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林业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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