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第4部分:车辆结构、疏散和逃生》(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疏散和逃生的防火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疏散和逃生的设计和检验。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在结构防火、人员疏散与逃生方面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从车辆结构设计源头出发,围绕减缓火势蔓延、减少可燃物堆积、保障乘客区域可见性、控制发热设备表面温度及火花安全距离等方面提出系统性防火要求;同时明确了紧急出口设置、车内疏散通道尺寸、各类车门及应急窗的功能与操作规范,以及应急照明、安全标志和逃生辅助装置的配置标准。本文件还对可清洁性、垃圾桶、列车运行能力及应急广播等提出具体规定,并在检验部分给出目视检查、卷尺测量和功能试验等验证手段,确保车辆在火灾工况下具备可靠的疏散和逃生能力。
本文件对车辆结构提出延缓火势蔓延、减少可燃物堆积和藏匿的总体要求。具体包括:车辆应便于观察和清洁,避免凹槽等易于堆积报纸、粉尘、油脂等可燃物的结构;空调及通风系统风道、格栅应便于清洁并防异物堵塞。司机室、电气柜等乘客禁入区域应锁闭,行李架应确保下方可见,某些运行类别的列车不宜设大件行李架。乘客接触区域的设备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0℃,加热器外壳应防异物插入且便于清洁,出风口应无灰尘沉积。受电弓、制动闸片等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周围部件应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若设置垃圾桶,必须采用金属材料并配备自动关闭的盖子。
本文件对车辆疏散和逃生路径进行了详细规定。紧急出口方面,司机室至少设1个,客室每侧至少设2个,列车端部人员到达紧急出口的距离不超过6m。车内疏散通道应畅通无阻,高度不小于1850mm,不同高度区域的通过宽度分别不小于450mm和550mm。客室间通道门通过宽度不宜小于1200mm,能从两侧打开且具备手动强行开门功能。端门、司机室后端门、客室侧门及司机室侧门均规定了具体的通过宽度、高度尺寸,并须设置紧急解锁装置和操作说明标志。逃生方面,应急窗的司机室面积不小于0.2m²、客室不小于700mm×600mm,破窗时间不应大于1min,并应配置安全锤。高架或悬挂式车辆需视情况配置逃生梯、缓降装置等辅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