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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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4.2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pdf
本意见针对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收费过高、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及滥用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从加强主体管理、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规则、规范合同签订、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本意见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减轻交易当事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将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与延伸服务并分别计价,鼓励按成交价分档定价且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费用,同时严禁操纵收费、混合标价和强制统一收费标准,并强化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信息保护及交易资金监管等配套措施。
从业主体与收费机制双管齐下
本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服务时须佩戴工作牌并公示从业信息;同时明确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各方协商确定,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并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以遏制单方面转嫁成本。
服务内容与明码标价分别规范
本意见将经纪服务划分为促成交易的基本服务和代办贷款等延伸服务,要求分别列明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或捆绑收费,并在收费前出具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收费清单,保障交易透明。
个人信息与交易资金双重保障
本意见强调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或房屋状况信息,禁止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信息及擅自发送商业信息或拨打商业电话,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交易资金方面,购房款原则上须纳入资金监管账户,并鼓励将经纪服务费用一并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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