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DB37/T5335-2025,自2025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居民小区节水评价工作。
本标准旨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山东省城镇居民小区节水建设,增强居民节水意识,提升用水效率与效益。本规范以支路或用地边界线合围的住宅用地为评价单元,系统考量建筑本体、公共设施、景观水体等涉水空间的用水效率、节水设施配置及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建立了涵盖基础管理、技术指标与鼓励性措施的三级评价体系。本规范明确了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术语定义、基本条件、评分方法及申报数据要求,并给出了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节水器具普及率、水计量器具合格率、用水综合漏水率、卫生洁具漏水率五项核心指标的计算公式,为小区节水评价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和操作规范。
本规范设定8项基础管理指标,共计60分,涵盖节水管理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制定、用水档案管理、计量统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共用水设施维护、节水器具推广及用水巡检等内容,侧重制度体系的健全与长效实施的保障。
技术评价包含5项指标,合计40分,聚焦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节水器具普及率、水计量器具合格率、用水综合漏水率及卫生洁具漏水率等硬性数据,直观反映节水实效。鼓励性评价另设2项附加指标共10分,对非常规水源利用和居民节水创新实践给予加分引导,总分值为110分,达标基准设定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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