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7/T5344-2025,自2026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采用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是对《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胶粉聚苯颗粒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DBJ/T14-099-2013的全面修订,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采用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以胶粉聚苯颗粒浆料为粘结层和防火找平过渡层,与多种高效保温材料复合形成外墙外保温系统,涵盖贴砌保温板复合系统、无网现浇模塑板复合系统、有网现浇模塑板复合系统和喷涂硬泡聚氨酯复合系统四种构造形式。在修订过程中,本规程增加了系统构造防火和外墙防水的性能要求,调整了保温材料的技术指标,将贴砌竖丝岩棉复合板保温系统合并至贴砌保温板复合系统中,并删除了粘贴保温板复合系统,以适应当前建筑节能和防火安全的新要求。
本规程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性能要求、设计、施工、验收七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基本规定明确了保温工程应满足适应基层变形、承受荷载与气候作用、可靠连接、防火和防水等核心要求;性能要求对各组成材料的技术指标作出详细规定,包括胶粉聚苯颗粒浆料、各类保温板、界面砂浆、抗裂砂浆和玻纤网等。
本规程提出了防火分仓构造等创新技术措施,规定单块有机保温板面积不应大于0.5m²,板缝间采用A级浆料填充且宽度不小于10mm,有机保温板外侧防火找平过渡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设计部分还对密封防水、抗裂构造、防火设计和节能设计分别作出细化规定。
本规程按不同系统类型分别规定了施工工序和操作要点,并明确了验收的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验收部分规定了检验批划分原则、材料进场复验要求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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