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洪水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技术规程》DB65/T5008-2025,自2026年0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洪水风险区划及洪水灾害防治区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大河、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区划及洪水灾害防治区划工作。一般河流及山洪沟的洪水风险区划及洪水灾害防治区划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的气候与地理条件,系统规定了洪水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与成图要求。本规程将全区划分为主要江河防洪区、山地洪水威胁区和局地洪水威胁区三种基础类型,构建了从数据收集、三区划分、单元细化到风险要素分析计算、综合风险度评估及等级划定的完整技术闭环。在风险分析中,本规程针对不同区域尺度提供了水力学法、水文水力学法及适用于资料匮乏地区的简化分析法,最终将区域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类风险等级。以此为基础,本规程进一步规定了重点、中等与一般三级防治区的划定方法,并明确了区划图件的配色、符号与制图标准,为新疆的工程与非工程防洪措施布局提供规范化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以综合风险度为核心表征,通过分析多级洪水频率下的淹没水深、流速与历时,量化区域风险总体水平。技术流程涵盖资料整理、三区划分、单元细化、多方案建模、等级评估及聚类分析等步骤。其中,三区划分根据自然地理、暴雨洪水特性及社会经济分布,将全域划分为主要江河防洪区、山地洪水威胁区和局地洪水威胁区,为后续差异化分析奠定空间基础。
针对资料条件不同的区域,本规程设计了多层次计算方法。主要江河防洪区强调利用已有风险图成果或构建一、二维耦合水力学模型进行分析;山地洪水威胁区则结合中小河流淹没成果或全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局地洪水威胁区采用产流系数法进行计算。同时,对于资料匮乏的山区性河流,本规程提供了洪峰流量水位外延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延用法、河道淹没宽度缓冲法及特征参数比较类推法等多种简化处理路径。
本规程基于风险区划结果,将防治策略与区域功能定位相结合。主要江河防洪保护区依据防洪标准达标情况及极高、高、中风险区域面积占比,被细分为防洪重点、中等与一般防治区;山地洪水威胁区以受威胁人口与临界暴雨频率的组合为依据,划分出重点、中等和一般防治区;局地洪水威胁区因地广人稀,一般无需特殊防治安排,从而形成差异化的灾害防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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