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5058-2024,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控制、设计、生产与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系对原《微膨胀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5058-2016的全面修订,旨在规范自防水混凝土的应用技术,确保防水工程质量。本规程将标准名称调整为《自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系统规定了自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要求、设计方法、生产施工及质量检验验收等全过程技术要求。本规程核心在于通过混凝土中掺加功能性材料并优化配合比,使主体结构兼具承重、围护和防水功能,同时强调对变形缝、后浇带、施工缝等细部构造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形成完整的自防水混凝土系统。本次修订新增了氧化镁类膨胀剂、钙镁复合类膨胀剂、温控型镁质抗裂剂、水化温升抑制剂及防裂抗渗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的指标要求与应用规定,并补充了防裂设计、防水构造设计及质量检验验收等章节,体现了当前自防水混凝土技术的最新发展。
本规程明确了自防水混凝土所用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拌合用水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与贮存要求,特别对不同类型膨胀剂(硫铝酸钙类、氧化钙类、氧化镁类、钙镁复合类)及温控型镁质抗裂剂、水化温升抑制剂等关键功能材料的性能指标和适用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对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抗裂防水性能及长期耐久性能提出了量化控制指标,例如根据结构截面尺寸不同给出了相应的限制膨胀率设计参考值。
本规程要求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的工程必须进行防裂设计和防水构造设计,对超长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提出了构造措施要求。在生产与施工环节,本规程规定了原材料计量、混凝土搅拌与运输、浇筑与养护的详细操作规程,特别强调了自防水混凝土的养护制度,要求根据构件类型采取蓄水、覆盖薄膜或保温保湿等养护方式,并对拆模时间与养护方案给出了具体建议,以保证抗裂防水性能的有效发挥。
本规程规定了自防水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性能及实体结构的分批检验规则与评定方法。在工程验收环节,本规程明确了主体结构自防水混凝土和外设防水层的抽检数量、检验方法及允许偏差,要求结构表面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贯通,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对修复后二次验收程序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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