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DB37/T5313-2025,自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与市政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填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以及高灵敏性软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工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开展监测工作。
本技术标准立足山东省工程实践,围绕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监测工作提出系统化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与市政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合并修订原《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04。本标准的编制以保障基坑工程安全为核心,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人工监测、自动化监测、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及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主要技术内容,形成从监测方案制定到成果归档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本标准的修订重点在于扩大适用范围,将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及特殊土基坑的监测纳入管控,调整了第三方监测的实施规定,明确了监测范围要求及监测预警值,并对人工监测的精度标准进行了优化。
本标准构建了以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基坑工程现场监测体系。仪器监测部分,本标准分别针对土质基坑、岩体基坑及土岩组合基坑给出了差异化的监测项目表,明确了应测、宜测与可测项目的分类标准;围护墙或边坡顶部水平位移与竖向位移、地下水位变化等均被列为关键应测项目。巡视检查部分,本标准要求每日由专人实施,检查范围覆盖支护结构成型质量、施工工况、基坑周边环境及监测设施完好状况,并对膨胀土、湿陷性黄土、高灵敏性软土等特殊土基坑提出了针对性的巡视要点。
本标准对人工监测方法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变形监测网基准点与工作基点的设置规则,规定了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倾斜监测、应力应变监测及地下水位监测等各监测项目的具体技术方法与精度要求。在此基础上,本标准新增了自动化监测专章,规定了实施自动化监测的适用条件、系统构成(传感器模块、数据采集模块、信息传输模块、信息处理及反馈模块及监控中心)、设备安装与运维要求,以及各项自动化监测方法的技术细节,并强调了比对测量对数据校验的重要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