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镇排水管渠养护维修服务标准》DB37/T5310-2025,自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排水管渠的巡查检测、清淤疏浚、维修养护等作业以及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和档案及数字化管理。
本规范围绕山东省城镇排水管渠的养护维修服务,系统规定了从巡查检测、清淤疏浚到维修养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与管理标准。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对章节设置进行了调整补充,新增了管渠巡视、管渠检测、安全管理以及档案与数字化管理等核心章节,全面替代了原《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本规范明确了运行养护服务单位在保持管渠水力功能和结构状况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日常巡视、定期检测和周期性维护制度,并大力推行机械化作业与信息化管控。同时,本规范对井盖及雨水箅缺失、管渠堵塞冒溢等常见问题的处置时限作出了严格规定,强调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安全红线,旨在统一全省技术操作标准,保障排水系统高效安全运行。
本规范从管渠巡视、检测、养护到维修,构建了全周期的作业标准。巡视方面,按设施类型与区域风险分级确定频率,明确地面巡查与开井检查的具体内容;检测方面,要求采用电视检测、声呐检测等专业手段定期普查功能与结构状况;养护方面,规定了管渠、检查井、雨水口、倒虹管等各类设施的积泥深度上限与清淤疏通方法;维修方面,详细制定了裂缝修补、腐蚀防护、支管接入及非开挖修复的工艺质量要求,并强调维修后需清理现场、保障安全。
本规范将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至核心地位,强制要求运行养护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与应急体系。内容聚焦有限空间作业这一高风险环节,明确了人员资质、防护设备配备、作业前通风检测及严禁盲目施救等铁律。
本规范强化了服务导向与现代化管理要求。服务管理上,须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件件处理、限时办结,并要求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在档案与数字化方面,强制建立从竣工移交到日常养护维修的全过程档案,并倡导建设排水设施信息化管控平台,整合地理信息、在线监测与动态决策功能,实现管网图的电子化更新与智慧化监管,推动城镇排水管理向精准化和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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