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行业标准《低碳乡村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确立了低碳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提供了低碳乡村的可再生能源建设、农民生活、农业生产、低碳管理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低碳乡村建设的技术指导。
本导则确立了低碳乡村建设的总体技术要求,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元,围绕可再生能源建设、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低碳管理四大领域提供系统性指导。本导则明确低碳乡村建设应以碳排放强度低于区域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不低于30%为目标,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可行、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统筹推进乡村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与生态宜居化。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各地开展低碳乡村建设的技术选型与工程实施。
本导则针对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出了具体技术路径,涵盖发电、供暖制冷、供气及微电网建设。在发电方面,鼓励利用屋顶及非农业用地发展分布式光伏,在有机废弃物丰富地区推广沼气及生物质直燃发电;在供暖方面,根据资源条件宜采用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或秸秆打捆直燃供热等技术;同时倡导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微电网及微能源网,并配建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以提升乡村能源自给与供需平衡能力。
本导则从建筑节能、低碳用能和人居环境三方面规范农民生活低碳转型,要求新建及改建农房符合节能标准,推广电气化设备与新能源交通工具,并完善垃圾污水处理及卫生厕所建设。在农业生产中,本导则强调通过推广电动农机、节水控肥、绿色防控及废旧农膜回收等措施实现生产环节减排,同时倡导发展种养循环生态农业模式、新能源融合产业及绿色低碳物流体系,并设定秸秆综合利用率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均不低于8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