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碱地绿化养护技术标准》DB13(J)/T8629-2025,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盐碱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本技术标准是针对河北省盐碱地特殊环境制定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旨在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技术手段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本规范涵盖植物养护与绿地管理两大核心板块,系统规定了修剪、灌溉排水、施肥、松土除草、改植补植、盐害防治、病虫害防治及植物保护等技术措施。针对盐碱地土壤易返盐、地下水位高、植物成活困难等突出问题,本规范强调以长效有机肥为主、避开返盐期作业、利用排盐暗管控盐、实行地面全覆盖防返盐等差异化养护策略。同时,本规范引入近自然管理、相生植保学等先进理念,将可融合野生植物纳入养护对象,实行三级养护分级管理,适用于全省城镇规划区域内各类盐碱地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
本规范根据绿地功能与养护管理需求,将盐碱地绿化养护质量划分为三个级别。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用地、主干道及重要区域绿地执行一级标准;区域性公园、次干道等执行二级及以上标准;社区公园、防护林地、生态涵养林地执行三级及以上标准。同时,针对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水生植物及竹类分别制定了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将生长良好的可融合野生植物与目标植物一并纳入养护范围,以提升盐碱地绿化覆盖率。
植物养护围绕盐碱地特性设置了多条技术规定。修剪作业须避开春秋返盐高峰期,灌溉以喷灌、滴灌为主,返青水与封冻水应浇透,小雨后需补浇透水压盐。施肥以长效有机肥为主,严禁施用含氯离子化肥,并应与土壤改良相结合。松土除草后须用有机材料覆盖地面,避免裸露导致返盐。对不适应盐碱环境的植物应及时改植、补植为耐盐碱品种,逐步构建稳定的植物群落。
绿地管理以植物种植调整、土壤管理和开放共享绿地管理为重点。植物调整遵循生态学原则,以乡土耐盐碱植物为主,构建乔灌草立体复层群落,实现地面全覆盖。土壤管理强调利用冬季降雪淋洗盐分、定期监测地下水位与含盐量、维护排盐暗管设施畅通,并可采用土壤四维改良法进行综合治理。开放共享绿地须实行定期轮换休养制度,休养期一般不少于一个月,以保障植物健康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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