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13(J)T/8584-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一般地质条件下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标准是对原《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9-2005)的全面修编,适用于河北省一般地质条件下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规范共分22章和7个附录,系统涵盖了从测量、地基基础、墩台、支座到混凝土梁板式桥、钢结构桥梁、拱桥、斜拉桥与悬索桥等各类桥梁结构,以及桥面系、附属结构、装饰装修和桥梁总体等全部施工环节的质量验收标准。本次修编对工程划分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砌体、桥梁总体等章节,调整合并了部分原有章节,并为保持与现行城市桥梁工程相关标准的协调一致,全面修订了各章节的验收合格条款。
本规范按桥梁结构体系分别规定了施工质量验收要求,主要包括混凝土梁板式桥、钢结构桥梁、结合梁、拱桥、斜拉桥与悬索桥,以及箱涵等结构类型。针对混凝土梁板式桥,纳入了支架现浇、预制安装、悬臂浇筑、悬臂拼装、顶推施工及顶升施工等多种施工方法的验收标准。
本规范贯彻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的规定,建立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原则与验收程序。规定检验批合格须满足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点率达到80%以上且最大偏差不超限值1.5倍、施工记录完整等条件,并统一了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格格式。
本规范对各关键分项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了细化,包括模板与支架的承载力及稳定性、钢筋加工与连接接头检验、预应力筋张拉与孔道压浆工艺参数、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与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检查、基础沉桩与灌注桩质量检测等。同时,附录中专门规定了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的特殊要求和混凝土试件留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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