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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1.13-《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1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遥感监测的基础要求、监测内容、监测流程、数据准备与预处理、遥感分类识别、实地调查、监测产品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利用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前调查、建后信息采集、投运情况监测,其他遥感监测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利用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开展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监测的技术要求与工作程序。本规范立足于建前调查、建后信息采集与投运情况监测等实际业务需求,构建了涵盖基础要求、监测内容、数据准备与预处理、遥感分类识别、实地调查及监测成果编制等环节的完整技术体系。通过对点状设施、线状设施和面状设施的位置、长度、面积及类别等指标的系统监测,并辅以实地调查验证,本规范旨在形成规范化的图形数据与监测报告,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精准化、动态化监管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监测对象与指标体系

本规范将农田基础设施按图形特征划分为点状设施、线状设施与面状设施三类,分别对应泵站、机电井,输水渠道、排水沟、田间道路,以及项目区、田块等具体对象。针对不同设施类型,本规范明确了差异化的监测指标:点状设施重点监测位置与类别,线状设施增加长度指标,面状设施则关注面积指标,从而构建起多层次、可量测的监测指标体系。

遥感监测技术方法

本规范确立了数据准备、遥感分类识别、实地调查到成果编制的四阶段监测流程。在技术实现上,本规范兼容目视判读、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等多种遥感分类方法,并对遥感影像选取、预处理及工作底图编制提出统一要求。分类结果需达到精度指标方可判定为可用,且须通过实地调查进行比对修正,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

监测成果编制要求

本规范规定监测成果由矢量数据和监测报告两部分构成。矢量数据须遵循国家或省级数据汇交标准,采用实地调查修订后的结果,可按点状、线状、面状或设施类别分层组织。监测报告则须完整反映项目概况、遥感监测时间与传感器信息、监测对象与指标、各类设施统计数据与分布图,以及实地调查情况说明等内容。

《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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