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技术规范》T/GXAS986-2025,自2025年5月6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流程、评估准备、建立指标体系、开展评估、成效分级、形成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应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验收阶段和验收后评估。本规范构建了基于矿山图斑、子项目、工程范围三个空间尺度的分层评估体系,遵循系统性、客观性、可行性和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尺度的评估内容、指标体系和数据来源。评估工作涵盖资料收集核实、指标计算、成效分级等环节,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量地质环境治理、生态系统质量改善、土地修复利用、人居环境、经济效益及管护机制等多维成效。评估结果依据总得分划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并强调结果在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及后续规划布局中的应用。
本规范确立了矿山图斑、子项目与工程范围三个逐级递进的评估尺度。矿山图斑尺度关注基础的地质隐患消除、植被覆盖度及土地修复利用面积;子项目尺度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修复措施适宜性、群众满意度及投资效率等指标;工程范围尺度则统筹考量生态系统连通性、景观格局变化、区域防灾减灾能力、碳汇变化及适应性管理等宏观综合成效,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完整评估框架。
本规范设计了一套覆盖生态、社会、经济的综合指标体系,核心指标包括地质安全隐患治理率、植被覆盖度变化量、水源涵养量、水土保持量、修复利用率及直接经济效益等。评估数据来源强调多元性与时效性,综合运用遥感解译、样方调查、模型测算、现场访谈和验收材料等多种手段,并参照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可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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