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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3.02-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pdf

2022年3月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推动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要求,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公用设施体系,降低邻避效应,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助力市政公用设施落地,推动市政公用设施高质量发展,制定《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

基于民生安全、公共卫生和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考虑,本指引所涉及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供水用地(U11)、供电用地(U12)、通信设施用地(U15)、排水设施用地(U21)、环卫设施用地(U2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共六类用地。本指引供广州市域范围内各层次规划编制、新建项目选址、方 案设计及审批管理参考使用。 规划编制、调整过程中,应加强规划设计的整体统筹和前瞻性, 做好相关论证评估工作,严格贯彻低影响开发理念,优化空间利用方 式,明确市政公用设施集约化利用用地的规模、占比及具体开发管控 要求,并应保障市政公用设施优先建设。

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旨在通过兼容用地或整合用地的方式,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邻避效应的目标。该指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涵盖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的集约化利用模式,明确了不同设施用地的兼容与整合方式,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指引强调在满足工艺需求的基础上,提升设施的景观设计与公共形象,同时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供水用地

指引明确了供水用地的分类及兼容性,提出地上式自来水厂和供水泵站的建设应满足特定安全距离要求,并推荐与其他设施用地的兼容组合。

排水设施用地

排水设施用地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等,指引鼓励采用地下式建设,并提出地面空间可作为公共用途的规划建议,同时明确其与其他用地的兼容模式。

供电与通信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主要涉及变电站,指引规定了贴邻共建时需满足的安全标准;通信设施用地则涵盖各类通信设施,提出与其他设施用地的兼容组合方案。

本指引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集约化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增强市民对市政设施的接受度和满意度。通过优化用地配置和空间布局,有效缓解城市发展带来的土地资源紧张问题,促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同时,指引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提供了技术指导和规范依据,提升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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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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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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