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3203/T 1014-2022,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的设置。
江苏省徐州市发布的地方标准《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3203/T 1014-2022,详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设备的设置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涵盖住宅区、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不同场景。标准明确了各类垃圾收集点的布局原则、设施类型、建设要求及分类标志,并对转运设施、收运车辆和处置设施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附录部分提供了各类垃圾收集点和收运车辆的标志样式,为实际执行提供依据。
住宅区应按服务半径和户数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容器,新建住宅宜采用收集房型式,满足照明、通风、除臭等基本功能。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具备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转功能,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需配置机械化分拣设备,有害垃圾收运需按危险废物运输规定执行,收运车辆应密闭并符合分类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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