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1/T1619-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评估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不同功能性质园区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生产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园区,以及科研创新型园区、文化创意型园区、物流仓储型园区、商务办公型园区、融合多种业态的复合型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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