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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31-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pdf

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部署要求,强化乡村发展用地精准保障,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编制形成了《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

适用范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建设用地(含村庄建设边界外确需单独布局的乡村建设“点状用地”)保障工作适用本指引。包括乡村居住用地、乡村产业用地(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镇)村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乡村建设用地。

本工作指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系统构建了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的完整政策框架。本指引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用途管制为核心,覆盖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确权登记全链条,并同步强化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本指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通过发挥规划统筹作用、简化审批流程、灵活供地方式、推进“三证齐发”等举措,着力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和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规划引领与分类管控

本指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建设的前置管控作用,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允许通过规划“留白”、用地兼容、空间复合利用等方式增强规划弹性。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需求,实行分类管控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可直接编制规划图则,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项目可申请使用机动指标,同时支持各地稳妥探索乡村产业项目准入政策,确保规划管理既守底线又有弹性。

用地审批与土地供应创新

本指引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可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推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并按征转合一、只转不征等不同情形分类施策。在土地供应环节,支持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多元方式,探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和产业链关联项目跨片区组合供应。同时实施“带条件”供地,将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等履约要求纳入供地公告,并明确项目产权原则上应整体持有,不得随意分割转让。

确权登记与服务监管并重

本指引规范了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路径,允许组合供应地块以宗地为单元整体申请登记,并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后的登记要求。同时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化审批改革、推行“三证齐发”“交地即发证”提升服务效能,并严格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等管控底线,强化全要素全过程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乡村建设用地规范有序。

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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