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部署要求,强化乡村发展用地精准保障,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编制形成了《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
适用范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建设用地(含村庄建设边界外确需单独布局的乡村建设“点状用地”)保障工作适用本指引。包括乡村居住用地、乡村产业用地(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镇)村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乡村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