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浮技术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与市政设施抗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既有工程抗浮治理、检验与维护。抗浮工程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地下工程环境条件、结构形式、荷载特征与分布情况、基础类型等因素,合理确定抗浮设计水位,因地制宜选择适用可靠的抗浮技术。
本规范是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通知要求,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浮技术的全过程要求,涵盖勘察、设计、施工、既有工程治理、检验与维护等环节。本规范确立了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原则与方法,提供了整体与局部抗浮稳定性验算公式及安全系数,明确了压重法、抗浮桩、抗浮锚杆、降排水法等多种主动与被动抗浮措施的设计选型与构造要求。本规范还针对既有工程上浮破坏问题,制定了抗浮安全性评价、加固设计及施工的完整流程,并对基坑回填材料与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检验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
本规范建立了完整的抗浮设计技术体系,从勘察阶段的水文地质调查与抗浮设计水位建议,到设计阶段的整体及局部稳定性验算,形成闭合的技术链条。抗浮稳定安全等级依据工程重要性及失效后果划分为两级,并针对施工期与工作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抗浮设计水位取值方法,考虑了历史最高水位、长期观测资料、城市内涝等极端条件。在抗浮措施选用上,本规范提供了压重法、抗浮桩、抗浮锚杆、降排水法等多元技术路径,并制定了相应的承载力估算公式与构造要求。
本规范对各类抗浮措施的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抗浮桩与抗浮锚杆的抗拔极限承载力必须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试验性施工,同时对变形与水位实施监测。针对既有工程抗浮失效问题,本规范建立了抗浮安全性评价制度,规定了评价内容与检测监测项目,并提供了压重补偿、锚固补偿、底板增强、排水减压等多种加固设计方案,要求治理后工程应满足承载力及使用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