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认定规程》DB12/T 1150-2022,自2022年10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等级标识与管理、等级划分、总体要求、等级评定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域内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等级划分、评定、复查和管理。
天津市发布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认定规程》(DB12/T 1150-2022)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天津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评定与管理。该规程明确了示范项目的等级划分、评定标准及管理要求,涵盖了从基础设施、游览服务到配套服务、卫生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评分体系,对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在生态、文化、经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示范项目等级分为三至五星级,最低达标分数分别为700分、800分和900分,评分依据附录A的评定表进行。
评定内容包括促进产业融合、基础设施、游览服务、配套服务、管理服务和卫生安全六大项,总分1000分,其中产业融合部分需达到260分以上,总分700分以上方可通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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