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不动产登记“全域一体化通办”服务规范》DB34/T5325-2025,自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全域一体化通办”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为申请人跨区域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全域一体化通办”服务。
本规范立足安徽省不动产登记改革实践,系统规定了“全域一体化通办”的服务模式、技术支撑与运行保障要求。本规范以“全域同标、全流程协同、全场景便民”为基本原则,旨在打破地域、层级和部门壁垒,构建“无差别申请、同标准办理、跨区域协同”的政务服务新机制。本规范对服务场所布局、窗口设置、人员配置及信息化系统对接提出了统一要求,并围绕咨询引导、异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证书发放与资料归档的全链条,明确了各环节的操作规程与协同方式。本规范还建立了监督与评价体系,确保服务持续优化。
本规范确立了全域一体化通办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全域同标、全流程协同、全场景便民,要求实现办事流程、材料清单、服务标准的全域统一,并建立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机制。在基本要求上,本规范对登记大厅的现场管理、窗口分类设置与绿色通道建设作出规定,强调专业人员配备与礼仪标准,同时要求信息系统与省级政务平台及住建、税务、公安等部门深度对接,并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与智能化建设。
本规范详细梳理了从咨询引导到资料归档的全流程服务链条。咨询环节落实首问负责制;异地申请时,由异地机构负责初审、扫描与推送,属地机构负责受理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审核环节要求按“即办件”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证书发放支持电子证照线上领取与纸质证书邮寄,归档阶段则明确了纸质资料暂管交接与电子资料由属地整理归档的具体时限与职责,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权责清晰。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