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行业标准《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农田土壤中重金属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所需的产品抽样要求、盲样要求、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农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镍、铜、锌等重金属元素快速定量检测产品及其方法的评价。
本规范旨在为农田土壤中重金属快速检测方法及其产品建立一套统一、科学的评价规则,适用于镉、汞、砷、铅、铬、镍、铜、锌等元素的现场或车载快速定量检测产品。本规范从产品抽样、盲样制备、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等环节作出系统规定,要求参与评价的产品必须满足包括产品移动性、包装标识、说明书完整性等一般性指标,并对其检出限、线性范围、精密度、正确度和检测时间等核心技术指标进行验证。评价过程强调独立工作与双重监督,通过盲样测试和对照确证性方法,确保快速检测结果与实验室标准方法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最终出具评价报告以判定产品适用性。
本规范明确了对快速检测产品的基本合规性审查内容。产品抽样需区分是否首次参评,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同时留存复核产品。在正式技术评价前,必须对产品包装、中文标签的规范性、使用说明书的完整清晰度以及生产者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核,并强调产品安全性,对涉及危险试剂的情形要求在说明书中醒目警示。只有一般性指标全部合格的产品,方可进入后续的技术指标评价环节。
技术指标评价涵盖方法检出限与定量限,要求其必须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规定的风险筛选值最小值。同时,对校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多次平行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与标准物质定值或加标回收率的相对误差均设置了明确限值。此外,单个样品的完整检测时间须控制在20分钟以内。
本规范规定了从预实验到出具报告的完整标准化评价程序。评价人员需先熟悉产品并制定作业指导书,之后依次完成盲样基质选择、确证性方法对标、空白实验和盲样测试。对检出限与定量限、线性、精密度和正确度的计算均给出了明确的数学公式。最终,评价机构须将一般性指标和技术性指标的全部结果汇总,形成包含产品信息、盲样详情、各项评价结果及最终适用性结论的正式评价报告。